(原标题: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嘉事堂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张晓光律师、冯颖律师担任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11号1号楼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许帅先生主持,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8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19,467,7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954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18,627,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68%;反对794,800股,占0.6653%;弃权45,250股,占0.0379%。承办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