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高纪凡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9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0,537,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5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