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长鸿高科: 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公司基本信息: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注册资本为64,596.241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

  2.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和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等业务。

  3. 股份发行: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股份总数为64,596.2414万股。

  4. 股东和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监事等重大事项。

  5. 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6. 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

  7. 财务会计制度:公司依法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分配利润时应先提取法定公积金,再按持股比例分配。

  8.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事项需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应的通知和公告程序。

  9. 解散和清算: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时,需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鸿高科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