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旭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豁免借款利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控股股东郑旭先生豁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蓝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江苏蓝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借款的应付利息总计人民币25,379,511.91元,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关联董事郑旭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详细内容见2024年12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