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14:00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高新区台子湾路1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45,293,754股;网络投票的股东26名,代表股份8,235,361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孙继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