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和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确定以2024年12月30日为授予日,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413.4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78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