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ESG发展战略与目标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ESG工作的日常开展,识别、控制与ESG日常管理相关的风险,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ESG报告。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