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多次修订,最新修订于2024年1月15日通过。章程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716,787,742元,总裁为法定代表人。
经营宗旨和范围:公司致力于稳健创新,提供证券经纪、自营、承销与保荐、投资咨询、财务顾问、资产管理、融资融券、基金代销、期货中间介绍、代销金融产品等服务。
股份:公司股份总数为4,716,787,742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股东和股东大会:股东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
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负责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决策。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回报,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事项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解散时依法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