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50在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白银城11楼1120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所持股份总数369,063,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29名,所持股份总数103,026,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9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