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先生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40号、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4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先生立案。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请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