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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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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指出,2024年7月5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云南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诉昆明中交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被告)的诉讼案件。昆明东盛是中交地产的子公司,持有50%股权,云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49%,昆明众鑫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

根据原告提交的《民事起诉状》,2022年9月,昆明东盛与云南碧桂园签订《借款合同》,云南碧桂园向昆明东盛提供借款本金26,337.50万元。2024年5月,云南碧桂园与云南碧宇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债权本金25,454万元及相关利息转让给云南碧宇。云南碧宇认为昆明东盛未偿还前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故提起诉讼。

2024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本案进展,取得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24)云0103民初7562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昆明东盛需向原告云南碧宇归还借款本金25,454万元及相关违约金,并支付本案保全担保费及律师费。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案件最终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进展,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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