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山美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P T.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与齐力铝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