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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熊猫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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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熊猫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南京市经天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19,131,275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43名,代表股份6,685,863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批准<销售物资及零部件协议>及项下交易的年度上限,授权董事会采取必要步骤促使该协议生效》和《审议批准<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及项下资金结算余额的年度上限,授权董事会采取必要步骤促使该协议生效》。表决结果分别为:同意25,264,938股,反对354,000股,弃权198,200股;同意25,030,338股,反对595,200股,弃权191,600股。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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