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为2024年12月27日。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系基于浙商银行战略发展需要,与浙商银行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没有损害浙商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浙商银行的独立性,不会对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