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将公司在前次到期后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7,019,987.9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75,490,905.29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国产高性能计算机及服务器核心技术研发及产能提升项目、信息及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新电子创新应用类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此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该举措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