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林新阳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1,248,1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78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执行情况确认及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