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87人,代表股份合计128,334,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85%。议案1和议案2均为普通议案,经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