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回购报告书)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8.57 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333,722 股至 4,667,44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60%至 1.2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