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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科新: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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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14点30分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座1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74,335,7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3161%;网络投票股东100人,代表股份5,079,4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34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78,830,0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31%。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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