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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电子: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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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主要内容包括: 1. **金创和信的主要股东或权益持有人、股权或权益的间接控制人**:金创和信的主要股东为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3.75%),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人民政府。 2. **金创和信穿透后最终出资主体取得标的资产权益的时点**:金创和信于2020年11月取得标的公司股权,非专为本次交易所设。 3. **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后续转股安排**:截至报告期末,长岭科技存在5,924万元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尚无明确转股计划,未来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转股。 4. **同业竞争核查**:陕西电子控制的企业中,部分企业涉及雷达产品,但与标的公司在技术参数、功能定位、实际用途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不构成同业竞争。 5. **关联交易及资金拆借**: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陕西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存在资金拆借及归集情况,相关款项均已收回,资金归集利率公允,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 **涉密信息披露**:行业主管部门已出具信息豁免披露批复,豁免披露内容未超出批复范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投资者决策判断构成重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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