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决策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联席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二名。董事会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接受监事会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意见。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