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13 证券简称:芒果超媒 公告编号:2024-055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2月 26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2月 26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湖南长沙金鹰影视文化城芒果 TV形象体验区 103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 23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8人,代表股份 1,331,861,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9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182,360,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0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1人,代表股份149,500,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5人,代表股份57,724,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871,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0人,代表股份55,852,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5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怀军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李若晨和赵媛媛两位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整体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00,462,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25%;反对 184,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54%;弃权 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7,514,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360%;反对 184,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3194%;弃权 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4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谭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310,238,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3765%。 2.02.选举邹庆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329,658,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83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谭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6,109,342股。 2.02.选举邹庆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55,529,667股。
谭丽女士和邹庆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李若晨和赵媛媛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