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85名,代表股份638,680,856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3.6589%。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A股:同意638,592,856股(99.9862%),反对68,700股(0.0107%),弃权19,300股(0.0031%) - 中小投资者:同意13,760,388股(99.3645%),反对68,700股(0.4960%),弃权19,300股(0.1395%)
中小投资者:同意13,689,788股(98.8547%),反对118,300股(0.8542%),弃权40,300股(0.2911%)
《关于审定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前述议案均获通过。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