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7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2024年12月2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03,01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34%,最高成交价为31.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5,613,283.2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4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