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解凤宝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候选董秘资格备案,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解凤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徐泓、翁杰、黄德盛 日期:2024年 12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