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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看科技: 思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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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思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看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号〕),上海证券交易(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35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上证发〔2024〕11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网址(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阅公告全文。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思看科技 证券代码/网下申购代码:688583 网上申购代码:787583 网下申购简称:思看科技 网上申购简称:思看申购 所属行业名称:仪器仪表制造业 所属行业代码:C40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价方式: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发行前总股本(股):51,000,000 拟发行数量(股):17,000,000 预计新股发行数量(股):17,000,000 预计老股转让数量(股):0 发行后总股本(股):68,000,000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0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股):4,080,000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股):9,520,000 网下每笔拟申购数量上限(万股):500 网下每笔拟申购数量下限(万股):50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股):3,400,000 初始战略配售占拟发行数量比例(%):20.00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初始跟投股数(股):850,000 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认购股数/金额上限(万股/万元):170.00/3,272.00

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及起止时间:2024年 12月 31日(T-3日)9:30-15:00 发行公告刊登日:2025年 1月 3日(T-1日) 网下申购日及起止时间:2025年 1月 6日(T 日)9:30-15:00 网上申购日及起止时间:2025年 1月 6日(T 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缴款日及截止时间:2025年 1月 8日(T+2 日)16:00 网上缴款日及截止时间:2025年 1月 8日(T+2 日)日终

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点内容: 1、高价剔除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3%。根据 2024年 6月 19日发布的《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答记者问》,本次发行执行 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2、市值要求: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配售对象”是指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4年 12月 27日(T-5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万元(含)以上。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除需符合上述市值要求外,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科创板非限售 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为 600万元(含)以上。 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3、网下投资者询价资格核查: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4年12月30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并通过中信证券IPO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网址: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index.html)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 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根据相关制度规则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只有符合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4、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要求:网下投资者须于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24年 12月 26日,T-6日)13:00后至初步询价日(2024年 12月 31日,T-3日)9:30前,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及其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网下机构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5、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核查要求: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4年 11月 30日)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三、(二)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提交方式”)。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4年 12月 24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要求网下投资者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中对资产规模进行承诺,请网下投资者按本公告“三、(五)初步询价”中相关步骤进行操作。网下投资者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资产规模一致;不一致的,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参与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上述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4年 11月 30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4年 12月 24日,T-8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拒绝或剔除该配售对象的报价。 6、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新股发行承销秩序,要求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具体如下: (1)就同一次IPO发行,互联网交易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第 2次提交的页面充分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提交内容及存档备查材料,将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定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重要依据。 7、网下申购上限: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500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52.52%。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8、确定发行价格: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评估定价是否超出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及超出幅度。如超出的,超出幅度不高于 30%。 9、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初步询价结束后,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或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的《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中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发行人: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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