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上市申请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新增股份上市申请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4号),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芭田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发行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70,224,719股,特定投资者已于2024年11月13日缴足认股款。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 Ltd. -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31楼 - 证券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芭田股份 - 股票代码:002170 - 注册资本:891,764,188元 -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 上市时间:2007年9月19日 - 电话:0755-26951598 - 传真:0755-26584355 - 互联网网址:www.batian.com.cn - 电子信箱:zqb26584355@163.com -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复合肥料、新型肥料、缓控释肥、稳定性复合肥、微生物菌剂、微生物复合肥、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土壤调理剂、液体肥料、水溶肥、中微量元素肥等各类肥料;研发、生产、经营各类化工原料、新材料、建筑材料等;开发利用磷矿资源及生产、销售矿产品;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生产、研发及销售喷灌、微灌、滴灌等农业给水设备以及施肥器械、灌溉自动化控制设备等(生产项目另行申办营业执照);承包农田水利、机电设备、节水农业工程的设计及安装;肥料及化工领域知识产权的经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2022年5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 2022年8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 2023年2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 2023年11月6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 2024年8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2024年10月17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比例及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概况 1. 本次发行概要 - 发行股票类型: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 发行数量:70,224,719股 - 发行价格:7.12元/股 - 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9.28元 - 募集资金净额:485,537,523.15元 -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 本次发行前,黄培钊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237,927,851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6.69%。 - 本次发行后,黄培钊持有公司237,927,851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4.74%,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仍为黄培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有所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发生重大改变。
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无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调整的具体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公司特向贵所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