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图新科”或“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十四五”期间,国防信息化已成为未来国防军工产业的发展重点。国防信息化以C4ISR为核心,包括指挥、控制、通信、计算机、情报、监视、侦察七个部分,集指挥控制、预警探测、情报侦察、通信、武器控制和其他作战信息保障等功能于一体。
现代战争形态显著变化,指挥控制呈现全新范式
边缘指挥控制应运而生,具有“自任务、自组织、自行动、自适应、自评估”的特征,有效克服战争的不确定性与去中心化带来的挑战。
我国各类灾害事故频发,亟需构建国家应急体系
公司目前立足于固定场所指挥,正力求向机动化指挥拓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能够拓宽产品使用场景和技术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公司现有资金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全部资金需求,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以支持公司持续发展,保证项目的正常推进。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本次发行是适合公司现阶段的融资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发行对象的数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数量适当。
本次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将相关公告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合理。
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公司已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本次发行方案已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现状、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需要,有助于公司加快实现发展战略目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假设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1-9月年化处理,2025年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考虑当年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与2024年度相比分别持平、较2024年减亏10%和较2024年增亏10%。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