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龚俊先生、梁文章先生、杨赫先生、吴凡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洁先生、石道金先生、周元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龚俊先生、梁文章先生、杨赫先生、吴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刘洁先生、石道金先生、周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