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9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延期。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270,197股新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5,501.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928,694.72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1. 爆破工程服务项目 32,057.68 32,057.68 淄博圣世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5,208.91 15,208.91 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3. 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 21,226.28 7,096.70 北京金奥博众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奥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129.5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68,492.87 68,492.8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各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原计划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爆破工程服务项目 32,057.68 32,057.68 1,277.68 2025年1月5日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5,208.91 15,208.91 8,293.68 2025年1月5日 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 21,226.28 7,096.70 89.71 2025年1月5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129.58 14,129.58 合计 68,492.87 68,492.87 23,790.65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上述项目原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5年1月5日。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上述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期。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 “爆破工程服务项目”实施与采矿、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景气程度紧密相关,鉴于本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同时综合考虑前期宏观环境变化、行业周期性变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1月5日。 2.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当前各项实施工作的进展已接近尾声,鉴于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收尾、验收等工作,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月5日。 3. “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研发实践经验,考虑项目投入研发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月5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