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68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2月 25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2月 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518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扬忠先生。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方式及用途 总表决结果:同意 6,316,972,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0%;反对 8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弃权 249,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728,755,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8%;反对 8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1%;弃权 249,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1%。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总表决结果:同意 6,316,915,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1%;反对 7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弃权 372,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728,699,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0%;反对 7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9%;弃权 372,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
1.0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总表决结果:同意 6,316,243,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5%;反对 1,3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弃权 466,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728,027,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0%;反对 1,3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2%;弃权 466,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9%。
1.0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总表决结果:同意 6,316,760,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反对 9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354,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728,543,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38%;反对 9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6%;弃权 354,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6%。
1.0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结果:同意 6,316,846,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0%;反对 8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弃权 35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728,630,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6%;反对 8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4%;弃权 35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0%。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结果:同意 6,316,718,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0%;反对 9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弃权 338,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728,501,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0%;反对 9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6%;弃权 338,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3%。
1.07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同意 6,317,022,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反对 6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弃权 35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728,805,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6%;反对 6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8%;弃权 35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
1.0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总表决结果:同意 6,316,879,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863,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 303,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9,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728,662,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1%;反对 863,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4%;弃权 303,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9,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子提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叶敏华、张艺潆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