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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友股份: 集友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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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集友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和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年 12月 23日、2024年 12月 24日、2024年 12月 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涉及本公司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等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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