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首次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8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4日召开了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年第二次 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6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万元(含)的回购总金额,及不超过人民币 45.0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2024年 12月 2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A股股份 14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37.97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37.50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99,737.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后续公司将根据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