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4)君深意字第418号
致: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富安娜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就富安娜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批准与授权 1.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3. 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日,公司在官网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 4. 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5. 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确定2023年11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 6.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7. 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8.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确定2024年9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 9.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 本次解除限售的时间 根据《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月2日届满。 2. 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及成就情况 - 公司未发生相关负面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负面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为8.35%,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根据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结果,15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合格,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三、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授权程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