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102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对外担保概述 2024年12月24日,公司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和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向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为144个月。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攀枝花旺能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2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由公司或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王芳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乡裕民村裕民街 主营业务: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 债权人: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和支行 2. 债务人: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 保证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4. 担保内容:债权人农村商业银行按主合同与债务人攀枝花旺能形成的债权。 5. 担保的本金数额:人民币2亿元整 6.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和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8. 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攀枝花旺能申请银行借款,由公司对其借款进行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攀枝花旺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44.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4.00亿元)的70.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4.00亿元)的0.6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