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航重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 公司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并延期事项系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该事项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