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2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丽明、周国良、金小明 2024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