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新《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新《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拟继续签订新《金融服务协议》。广晟财务公司将为东江环保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广晟财务公司系东江环保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基本情况:
股权结构: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97%,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9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8%。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信贷服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信贷服务:信贷利率及费率参考人民银行的基准信贷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情况:
公司已编制了《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广晟财务公司:存款余额7,206.91万元,贷款余额57,009.5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所履行的审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