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
重要内容: 1. 合同履行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风险;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其他运营成本的上升将影响该合同收益;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可能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2. 合同的履行预计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合同签署概况: - 买方:某有限责任公司 - 卖方: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国内某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二标项目 - 合同范围:PCCP管材和钢筋混凝土顶、套管的材料采购、设计、制造、防腐、检测以及厂内存储、管材运输、安装现场交货、售后服务等。 - 合同金额(含税):人民币壹亿陆仟陆佰捌拾贰万叁仟玖佰叁拾陆元整(166,823,936.00元) -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按监理人批准的供货计划,22个月内交货完毕。 - 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3日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 公司名称:某有限责任公司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该工程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 公司与该工程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 经查询,该工程业主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合同的主要条款: - 工程名称:国内某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二标项目 - 合同金额(含税):人民币166,823,936.00元 - 合同价款的支付:付款按照预付款、进度款、结清款等阶段分期支付。本合同仅对水泥、钢板、预应力钢丝发生物价波动,且波动幅度超过±5%进行价格调整。 - 质量保证期: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颁发工程移交证书之日起算,满24个月止。 - 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争议的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向买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生效: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 公司在人力、技术、产能等方面均能满足项目需求,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 本次合同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46.59%。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 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此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风险提示: - 合同履行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风险; - 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其他运营成本的上升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 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