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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震元医药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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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震元医药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705 股票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63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震元医药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7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绍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震元医药与工商银行绍兴分行之间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期间,在人民币19,000万元整的最高债权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因该担保事项即将到期,2024年12月19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绍兴分行重新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震元医药与工商银行绍兴分行之间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期间,在人民币19,000万元整的最高债权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十一届四次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十一届五次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震元医药担保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为震元医药提供信用担保,12个月内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单笔业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同意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27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绍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震元医药与工商银行绍兴分行之间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期间,在人民币19,000万元整的最高债权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2024年3月2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绍兴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震元医药与招商银行绍兴分行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内,在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最高限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2024年8月26日,公司与杭州银行绍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震元医药与杭州银行绍兴分行之间债权确定期间在人民币2,000万元整的最高融资余额内签订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2024年10月30日,公司与绍兴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震元医药与绍兴银行之间自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在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最高债权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2024年12月9日,公司与瑞丰银行镜湖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震元医药与瑞丰银行镜湖支行之间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8日期间,在人民币4,900万元整的最高债权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2024年12月19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绍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震元医药与工商银行绍兴分行之间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期间,在人民币19,000万元整的最高债权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为到期担保的续保,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震元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15486980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558号3号楼1楼101室、2楼 法定代表人:陈伟钢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消毒器械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情况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 | --- | --- | | 资产总额 | 66,081.35 | 2,589.95 | | 负债总额 | 60,138.74 | 1,859.36 | | 净资产 | 5,829.26 | 730.59 | | 项目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95,751.98 | 5,611.11 | | 利润总额 | -1,347.63 | -18.95 | | 净利润 | -1,246.36 13.97 | -1,246.36 13.97 |

震元医药非失信被执行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书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甲方”) 保证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期间,在人民币190,000,000元(大写:壹亿玖仟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绍兴震元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二)保证方式: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担保范围: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保证期间: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0.49%,实际担保额度为70,9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5.8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对子公司担保除外),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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