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格科微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格科微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基于格科微提供的资料,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分析。
主要事项: - 授予日:2024年12月24日 - 授予数量:1,000.00万股 - 授予人数:152人 - 授予价格:8.62元/股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0年 - 归属安排: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归属比例20% - 第二个归属期:自第一个归属期届满之日后的首个交易日,归属比例20% - 第三个归属期:自第二个归属期届满之日后的首个交易日,归属比例30% - 第四个归属期:自第三个归属期届满之日后的首个交易日,归属比例30%
授予条件: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结论: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