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第一批)的核查意见)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第一批)的核查意见: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在职员工。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预留授予(第一批)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预留授予日(第一批)为 2024年 12月 2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名激励对象授予 243,902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