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松霖科技
股票代码:60399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上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古投资瑞喜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市上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古投资瑞喜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4.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1.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松霖科技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以谋求实际控制权为投资目的。 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1.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5,493,3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5.97%。 2.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方式。 - 2024年 7月 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持有上市公司 62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15%)。 - 2024年 12月 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松霖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松霖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 24,868,3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82%)。 3.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签约主体:甲方(转让方):厦门松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上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古投资瑞喜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股份转让安排及定价:甲方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24,868,300股股份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 18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447,629,400元整。 - 股份转让对价的支付:乙方应在协议签署之日起 5日内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 2,000万元;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意见确认书之日起 45日内支付 35,000万元;标的股票过户至乙方名下后 3个月内支付剩余款项 77,629,400元。 - 标的股份的交割安排:双方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确认意见的申请,并在取得确认意见及乙方付完第二期款项后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 双方声明、保证及承诺:甲方保证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转让限制或权利负担;乙方保证具备签署本协议的资格和资金支付能力,并按时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致使对方承担费用、责任或蒙受损失,违约方应全额赔偿履约方,并承担违约金 2000万元。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松霖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