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4-111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公司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合计需回购注销457,820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回购股份数量(股) | 注销股份数量(股) | 注销日期 | | --- | --- | --- | | 457,820 | 457,820 | 2024年 12月 27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 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3年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3,238股限制性股票。 2.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3年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4,582股限制性股票。 3.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截至本公告发出日,公示期已满45天,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议案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 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D,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112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457,820股。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2年激励计划》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427,487股(不含已解除限售部分)、《2023年激励计划》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2,672,820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 《2022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1.85元/股。 - 《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3.21元/股。
(四)回购注销安排 -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983348),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57,82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4年 12月 27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30,696,769股变为230,238,949股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597,378,717股不变 - 股份合计:1,828,075,486股变为1,827,617,666股
四、说明及承诺 -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 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注销条件,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及注销日期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申请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程序;同时,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