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子公司管理制度)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 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组织行为,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 子公司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被投资公司。 - 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种方式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二章 人事管理 - 公司依照子公司的《公司章程》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派出人员在子公司的职责包括依法行使相关权利,督促子公司依法经营,协调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有关工作,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的贯彻执行,定期或应公司要求向公司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 派出人员每年度结束后向公司管理层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 公司统一管理子公司人事权,子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提交招聘计划报公司审批后统一招聘、决定辞退子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下级别的员工。
第三章 经营管理 - 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自身经营管理目标,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 子公司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向公司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和提供有关经营过程中的报表数据。 - 子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告知公司,由公司协助解决。 - 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
第四章 投资决策管理 - 子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股权处置权、重大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 - 如需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必须在完成投资可行性研究后,向公司管理层报告,由公司相关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 财务管理 - 子公司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司的《公司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政策。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子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 - 子公司应按公司财务部门的要求及时向公司报送相关财务报表、财务报告。 - 子公司应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安排统一实施预算管理。 - 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出借资金及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和质押。
第六章 信息披露管理 - 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依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第七章 监督审计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 - 内审部门负责执行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执行情况;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经营业绩、经营管理、财务收支情况;其他专项审计。 - 子公司应当认真整改、执行内部审计意见书和内部审计决定。
第八章 附则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