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年 12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7,652,529,195元调整为人民币 37,645,016,203元。
第十条:删除了“总裁”在股东可以起诉的对象中。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由 37,652,529,195股调整为 37,645,016,203股,普通股股份中,人民币普通股由 36,959,645,068股调整为 36,952,132,076股。
第二十八条:将“高级管理人员”改为“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条:删除了“总裁”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的方式中。
第五十七条:无实质性变化。
第六十六条:删除了“总裁”在列席会议的人员中。
第六十七条:增加了“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的内容。
第七十二条:将“总裁”改为“执委会主席”在会议记录中。
第八十条:删除了“总裁”在公司不与非董事、执委会主席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管理合同的内容中。
第九十五条:删除了“总裁”在董事可以兼任的职务中。
第一百条:无实质性变化。
第一百零五条:无实质性变化。
第一百零六条:增加了“决定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执委会委员、首席财务官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内容。
第一百一十条:无实质性变化。
第一百一十二条:增加了“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的内容。
第一百二十条:删除了“可以签署董事意见书发表董事意见”的内容。
第一百二十三条:将“执委会主席由董事长担任”改为“执委会主席由董事长提名”。
第一百二十七条:增加了“执委会副主席、执委会委员、首席财务官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提请聘任或者解聘的内容中。
第一百二十九条:将“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改为“执委会副主席”在具体职责及其分工的内容中。
第一百三十一条:删除了“总裁”在高级管理人员的内容中,增加了“首席执行官一名,由执委会主席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的内容。
第一百三十二条:增加了“由董事长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内容。
第一百三十五条:删除了“执委会主席、总裁”在不得兼任监事的内容中。
第一百四十三条:将监事会成员由七名调整为五名,股东代表由四名调整为三名,职工代表由三名调整为两名。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实质性变化。
第一百四十五条:将“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改为“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增加了“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和“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监事会立即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监事会主席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的内容。
第一百十五条:增加了“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的内容。
第一百七十八条:将“10%以上的股东”改为“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内容中。
第一百八十条:将“15日内”改为“十五日内”在成立清算组的时间内容中。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12月 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