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湖北嘉鱼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湖北嘉鱼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24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对所涉及的湖北嘉鱼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经审计后资产负债表所列示资产及相关负债在2024年6月30日这一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为湖北嘉鱼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湖北嘉鱼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经审计后账面上列示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范围为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类资产及负债评估申报明细表"上所列内容。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
五、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六、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嘉鱼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审计后的总资产为224,892.69万元,总负债为153,545.71万元,净资产为71.346.98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8,908.70万元,评估增值7,561.72万元,增值率10.60%。
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本报告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24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29日期间使用有效。
八、特别事项说明: 1. 嘉鱼桥提供的不动产权证(证号分别为鄂(2022)嘉鱼县不动产权第0003735号、鄂(2024)嘉鱼县不动产权第0002209号、鄂(2024)洪湖市不动产权第0003539号)产权人均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评估未考虑产权变更对评估值的影响。 2. 根据嘉鱼桥提供的资料显示,评估对象北岸引桥土地使用权实际征地面积为123.887.29平方米,办证面积为7.316.15平方米。本次评估北岸引桥按其实际征地面积对评估对象进行测算。 3. 嘉鱼桥电报的所有房屋建筑物(办公综合楼、职工宿舍楼和食堂) 位于嘉鱼北管理所内,土地使用权属于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所有房屋建筑物均无法办理产权证。房屋建筑物的产权真实性、完整性由被评估单位负责,本评估机构对此不发表意见,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 按照国家现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本评估项目属于需要办理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因此,本资产评估报告必须经过负责核准或备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或由其授权经营的出资企业进行备案后,才能作为相应经济行为作价的参考依据。 5. 本次评估是在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财务报表已经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是本次评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