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张艳利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10时在公司洛阳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6名,董事长谢灵江先生授权委托副董事长张艳利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