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12月制定)
-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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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委托理财业务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相关风险,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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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义及规定
- 委托理财指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委托专业理财机构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
-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除外)。
- 受托方应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盈利能力强,交易标的是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 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管理与运行、监管与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执行,根据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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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子公司视同公司委托理财行为,需事前向公司财务部提供理财预算方案,获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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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
-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委托理财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 满足以下标准之一的委托理财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由公司管理层操作。
- 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期限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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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部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委托理财投资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公开披露,确保披露内容与财务部提供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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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运行
- 财务部为委托理财的管理部门和实施的负责部门。
- 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 财务部负责筹措理财产品业务所需资金、办理理财产品业务相关的审核与手续,与专业理财机构签署协议,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 购买完成后,财务部具体经办人按理财产品金额、期限登记理财台账,理财产品延续期间,应随时关注专业理财机构的重大动向,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以便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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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按月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账务处理,做好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理财产品到期后,应及时回收理财产品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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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风险控制
- 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 审计部根据具体委托理财事项的性质、金额大小采用不同的审计策略和程序,重点对合规合法性进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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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相关投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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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