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矩阵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达共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会议通知,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案、出席会议人员、会议登记、网络投票系统的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等进行了公告。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已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刘建辉主持。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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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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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 现场出席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0名,代表股份134,305,75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4.6143%。
- 现场出席(含通过通讯方式接入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名,代表股份133,715,5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4.2864%。
-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0名,代表股份590,25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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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认为,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董事会及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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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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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包括:
-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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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3,96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5%;反对331,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6%;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4,152,0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6%;反对149,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2%;弃权4,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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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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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